|   目的      为确保纳入部品的质量,明确部品供应商所提供部品的质量管理体系的确认。   2.适用范围 为TDL提供部品的所有供应商。   3.管理部门      部品检查课   4.监查周期 4.1定期监查:每年根据季度品质报告,选定供应商安排日程进行监查。 4.2不定期监查:当供应商的部品品质达到5.2中的状况时,安排日程进行监查。   5.对象选择     5.1定期监查对象:每年召集采购、制造、品质体系等部门根据上一年度的各项品质报告(品质、交期等)确定应监查的供应商,并作成年度供应商监查计划。     5.2不定期监查对象:为供方责任达到以下品质状况之供应商,根据情况会同制造、采购、品质体系部门安排计划进行监查。 (1)单个部品连续3个LOT不合格或一个月内发生4次LOT不合格。 (2)单个部品生产线连续2个LOT提出抱怨或一个月内发生3次抱怨。          (3)所有部品的月LOT合格率低于80%(LOT数为7以上)。 (4)所有部品的月投诉率(件/LOT)超过70%。   6.供应商监查联络 6.1定期监查联络:根据年度供应商监查计划的时间及监查事项提前半个月左右联络供应商。     6.2不定期监查联络:日程确定后作成联络书传给供应商,说明其品质状况已达到本公司哪一项规定,同时确认监查时间,并要求其准备好不良项目改善对策及实施报告。   7.监查准备:根据监查的目的进行准备,必要时作成《品质管理体制监查项目一览表》,联络供应商。   8.监查实施 8.1首先与供应商说明本次监查的目的及监查的范围。 8.2进行相关资料及现场监查。     8.3监查完毕后与供应商进行总结,提出须改善之事项,达成共识。明确何时以书面的形式正式发出改善事项并规定改善的期限。   9.监查后     9.1监查实施人员作成《部品厂商品质管理体制监查报告书》提交课长承认后,发送供应商。     9. 2 要求改善之事项,供应商需按照我课提供的《品质管理体制监查 指摘事项改善表》的书式回复      我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