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的
此规定乃东莞德利信电子有限公司(以上简称TDL)按照经营者及管理者职务内﹑特别重要的
职务而规定,将经营者职务和管理职务密切合作以达到有效果的运营目的。
 
 2.适用范围
   T瑞莱各部门
 
 3.主管部门
总务部 
 
 4.定 义
   (1)职务指各组织应完成的任务。分掌指被分担的业务范围。
      (2)部门指各副总经理担当的范围。部署指各副总经理管理内的各部。
 
 5.职务分掌事项
 董 事长
    董事长的重点职务如下:
    1) 关于经营的重要事项决定以及承认。
    2) 担当经营执行的最高意志决定者以及最高责任者,统括管理公司的业务。
    3) 关于经营活动的结果,代表股东、全体员工、客户担当公司最高责任者。
    4) 长期、中期以及短期的经营目标、经营方针以及经营策略等承认。
    5) 重要的对外交涉的实施。
    6) 重要的社内规定制度的决定。
    7) 禀义的决裁。
    8) 董事会、董事临时会的参与。
    9) 经营后继人的培养。
 
 总 经理
    总经理的重点职务、如下: 
    1) 向董事长报告、辅助。
    2) 董事长委任的事项实施。